红网时刻12月10日讯(何培林 杨安沅)12月9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了首张《药品经营许可证》,大树坳乡芷江侗族自治县百姓福仁堂大药房成为第一个受益者,标志着《药品经营许可(零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零售)》管理事项下放至县级进行管理的政策在我县正式落地生根。
根据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将药品经营许可等事项进行下放的通知》,结合新修订并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相关规定要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审批标准,规范流程时限,对药品零售企业开办许可相关规定进行了明确,严把申报资料初审关及现场验收关,严肃工作纪律,对符合开办标准并通过现场验收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县局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经营者药品行政许可事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 “最多跑一次”“一件事一次办”的改革要求,积极打造“宽进、快办、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该局建立“一次申报、一窗受理、一次检查、一证许可”审批机制,推行集中核查,对经营者申请的项目实行一次性现场集中检查、验收,并出具综合评定结论。
来源:红网
编辑:朱婷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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