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保障广大群众“四权”为目的
2016年全省食药监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将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政府工作报告》及有关工作要求,细化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
“八大”重点多轮推动
2015年湖南省食药监局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以公众关切为导向,创新工作思路,健全制度机制,夯实平台载体,年内省局本级主动公开食品药品监管各类信息6358条、受理依申请公开74件,没有行政复议诉讼纠错情形。2016年全省食药监系统将努力推进行政职权公开、审批许可公开、行政处罚公开、政务服务公开、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公开、日常监管信息公开、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信息公开等八大重点工作公开,政务公开内容更丰富、形式更广泛、要求更规范,以确保有效满足广大公众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现实需求。
“双公示”成为特色亮点
2016年,审批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成为全省食药监系统的一大特色亮点工作。随着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全面到位履职,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倍受社会关注,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减轻行政审批成本、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期限,成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普遍追求。2016年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具体行政许可做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部门门户网站公开行政审批许可信息,公开内容包括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受理、进展、结果等信息,以及服务指南(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等)。同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机构和职能调整变动情况等,及时调整行政许可公示信息,确保行政许可信息公示准确、合法、及时、有效。
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方面,全省食药监系统将进一步强化公开力度,确保应依法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100%公开,真正达到有效震慑违法分子,净化食药市场秩序,及时警示群众消费,有效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效果。全省各级食药监部门应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在行政处罚作出决定之日起或者处罚决定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以下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被处罚的自然人姓名,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主要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
同时,湖南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地方政府食品安全考核评议的重要内容,作为市州食药监管系统业务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在考核评议中所占分值权重达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