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查”,把好主体关
加大巡查力度,摸清辖区内豆制品生产经营户的基本情况,查看生产许可、食品流通等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并依法悬挂;指导督促市场开办者履行检查报告义务,严格审查入场豆制品经营者的经营资质,严禁无证无照经营者进入市场。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证无照进行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取缔,确保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保持对无证豆制品监管的高压态势,追踪复查无证豆制品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巩固成效,防止回潮。
强化“索”,把好来源关
加强对豆制品生产经营业主的宣传指导,督促其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从无证照、无审查意见书、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加工点采购豆制品进行销售;指导督促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豆制品销售企业建立落实进货查验和台帐记录制度;加大对生产经营户票证的检查,确保做到来源可溯、责任可究。
严格“抽”,把好质量关
加强对豆腐、豆干、百叶、腐竹、油炸豆制品等重点品种的抽检,在常规检测项目外,加强对豆制品中非法添加吊白块、硼砂、二氧化硫、甲醛等可能非法添加或滥用物质的检测,对检测不合格及时依法进行处理,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强化社会共治,使失信者一路红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