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份药价“腰斩”,大招儿是啥?
背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扩大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改革效应,9月24日,在国家医保局等部门指导下,26个省份在上海参与扩围,进行联合招采。截止到目前,扩围地区已经由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等11城市,扩围到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南方都市报发表罗志华的观点:与去年11城市最低采购价相比,这次拟中选价平均降幅59%;与11城市试点中选价格水平相比,平均降幅达25%。药品降价力度,的确随范围扩大和销量增加,而变得更大。更深层次的竞争还有质量竞争。质量优先,是药品集中采购的一个原则,没有达到这个基本要求,连进入招采现场的资质都不会有。比如过去药品招采时,仿制药均可参与,但如今,只有通过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才具备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资格,这方面的改变,势必让药品质量方面也出现激烈竞争。此外,去年集中采购时,每个品种中标企业只有一家,企业中标后,可暂时松一口气,但今年引入了“多家中标”新规,药企中标仍不能高枕无忧,仍需在多家中标企业中展开质量竞争。药企必须随时保持警觉,确保价格不断走低、质量不断上升,方能处于不败之地,持续赢得市场。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假如仅仅只在少数地方试点,由于药品降价缺乏广度,可能会出现一些新的问题,比如试点城市的部分药品价格很低,但非试点城市相同药品的价格,仍处于高位。由此看来,将药品集中采购试点从11个城市扩大至全国,除了可以让降价更有力度外,还可以避免因政策出现落差,导致患者出现不合理流动,进而影响到医疗秩序。在降药价这一民生议题上再放大招,契合民众的普遍期待,也必然带来民生福利的再次跃升。
小蒋随想:药品降价,已从过去的行政命令,转变为集中招采的市场竞争。这不光是管理方式上的转变,而且在效果上也有很大不同。过去,某些药品“被降价”,药企就减产乃至停产,“物以稀为贵”,使降价效果打折。还有药企通过改变药品规格、剂型、商品名,以“新品”名义再上市,也是规避降价。如今,多省市药品集中采购,公开招标,以量换价,药企态度发生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此次,面对约百亿元的市场份额,各药企都“亮出底牌”。结果明摆着,更具有价格竞争力的药企中标,价高者毫无疑问出局。药企同台竞争,没有“操作空间”,谁都无话可讲。而且,这是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仿制药必须通过疗效一致性评价,才有竞标资格。有业内人士表示,如果遭遇原材料涨价,药企生产能力未必能跟上。而实行3家药企中标的策略,具有“多重保险”意味,相信在保质、保价、保量上会有更好表现。事实上,这也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具体体现。9月26日,国家医保局还发布消息,2019年1至6月,17种国家医保谈判抗癌药累计报销31.82万人次,报销金额19.63亿元人民币。从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并大降价,到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集中采购带来的药价实惠,有效减轻患者负担,更令不幸的病患家庭感受到温暖。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作者:蒋萌
编辑:朱婷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