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药品监管局印发《关于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青海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为,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确保部署有进度、推进有标准、结果有考核、执法有保障。
《方案》要求,青海省药品监管部门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和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更新、纠错更正等职责和工作流程;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保障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要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设,明确审核机构、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流程、审核责任,确保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记者 丁怡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