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常备药,是不少人的健康生活方式。但很多时候,我们会遇到这样的问题:药过期了,要怎么处理呢?套用当下一句时髦的话:“过期药是什么垃圾?”
如今,这个烦恼在上海已经不存在。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废药品属于有害垃圾。在垃圾分类强制执行的氛围下,过期药回收的途径和方式,也越来越清晰。
最近,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全市近4000家零售药房设置不合格药品回收箱,同时在上线的“上海药店”App中专门开辟回收药品交付确认功能,并与绿化市容和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发文,定期到各区中转点收集转运和统一处置居民家庭废弃药品。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定期收集”和“统一处置”,不是笼统地说说而已。根据规定,上海所有零售药店必须义务回收市民的过期药品。也就是说,这是药店的一项日常工作,是不得推辞的,是要负责任的。
从执行效果来看,据报道,有药店工作人员表示,“过去,居民常常拿着过期三四年的药品来店里,如今药品过期几个月,居民便会扔进我们的回收箱。”显然,居民的环保意识,在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中,已经有了显著提高。
垃圾分类的推进,一方面,是对分类“硬知识”的普及,对民众环保意识的促进;另一方面,就是政府及具体的管理部门,要做好对接服务,让民众的这份环保之心有处安放。只有两方联动,垃圾分类工作才能顺畅向前。
举个身边例子。以前,我只知道废电池是有害垃圾,不能乱扔,但是却不知道该往哪扔,只好收藏在抽屉里。现在,随着垃圾分类的开展,小区周围逐渐出现了“有害垃圾”分类桶,让我终于可以放心去扔攒了一堆的废电池了。过期药回收举措的出现,同样是解燃眉之急。
昨晚下班后,我特意去家附近的一家药店证实了下。本来还想着郊区的药店可能没这么快配好回收过期药品的装置,没想到,我一开口,店员小姐姐就微笑着说:“我们店里有回收的箱子,您家有过期药随时可以拿到我们这来。”那一瞬间,感觉生活在上海,真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