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新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护人员为儿童接种疫苗。贾敏杰摄(新华社发)
历经最高立法机关的三次审议,社会各界关注的《疫苗管理法》将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对疫苗管理进行的专门立法,对疫苗实行了最严格的管理制度,对违法者施以最严厉的处罚。
疫苗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关系千家万户幸福,关系公共卫生安全和国家安全。2018年,长春长生生物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等问题疫苗案件,暴露出我国疫苗生产使用等环节监管存在漏洞和风险隐患,引起社会舆论的持续关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疫苗安全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疫苗的管理制度。历经半年多的审议,《疫苗管理法》即将实施。
问题疫苗案件之所以发生,既源于疫苗生产者逐利枉法、大赚“黑心钱”,也因为监管不到位、制度存在缺陷。为此,即将施行《疫苗管理法》将分散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规定,集合、整合成一部法律,对疫苗研制、生产、流通、预防接种的全过程提出了相关的制度和规定,彰显了法律的权威性。
将于12月1日开始实施的《疫苗管理法》在疫苗研制、生产、管理等方面明确了法律责任,例如实行疫苗全程电子追溯制度、疫苗生产严格准入制度、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制度、疫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等。通过审议,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罚款进一步提高,如生产、销售的疫苗属于假药的,最高罚款从相应货值金额30倍增加至50倍,属于劣药的,最高罚款从20倍增加至30倍。针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责任人员,也增加规定了行政拘留等惩罚。
《疫苗管理法》充分体现了“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立法宗旨。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疫苗管理法”,将进一步促进我国疫苗质量的提升,增强人民群众对疫苗安全的信心。
疫苗质量安全是系统工程,有了“最严”的法律,还需要“最严”的执法。《疫苗管理法》的施行,让疫苗安全成为不可触碰的“红线”。而在法律实施的过程中,还需要改革完善相关监管与执法机制、制度;还需要严格执法、提高违法成本,加快完善疫苗药品监管长效机制,为维护广大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