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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陪吃能消除校园“黑食堂”吗?

来源:人民网 作者:蒋萌 编辑:朱婷劼 2019-03-21 11: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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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近日,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简称《规定》),其中明确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对陪餐家长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

北京青年报发表潘洪其的观点:

有一种意见认为,发达国家学校实行的校长陪餐制能够取得实际效果,有一个基本的条件是,学校和食堂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两者没有任何利益关联。而在我国一些中小学、幼儿园,学校和食堂之间的关系要复杂得多,必须警惕和防范校长(园长)陪餐制流于形式甚至被消解于无形。上述担心并非毫无道理。教育部等三部委的《规定》明确,学校食堂分为自主经营的食堂和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经营的食堂。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学校和食堂之间虽然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但这种监督主要属于内部监督,因此需要引入并不断扩大外部监督,才能保证学校对食堂监督的有效性。至于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经营的食堂,学校对食堂的监督应当属于一种外部监督形式,因此同样需要引入更多的外部监督形式,才能确保对食堂监督的有效性。实行校长(园长)陪餐制不仅是为了给校长(园长)增加压力,更是要切断学校和食堂之间的不正当利益关联,让学校和食堂回归“监督与被监督”的本位,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推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进一步完善升级。这个食品安全善治目标值得寄予乐观期待。

小蒋随想:

说到底,这是责任心和良知的问题。某些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存在“黑心食堂”,校长和园长果真“不明真相”吗?如果明知却漠视,眼看着孩子们吃过期乃至腐坏食物,别说他们不配教书育人,连做人的起码良知都泯灭了!要求这样的人与孩子们一同用餐,太“便宜”他们了;他们理当被严肃惩处问责!退一步讲,就算让无良的管理者与孩子们同吃,他们会严格遵守吗?谁能确保他们不会吃小灶、做假记录?所以,让学校负责人监督校园食堂,只能作为确保校园饮食安全的手段之一。同时,上级主管部门同样要负起监督考核校长与园长的职责,这也是“守土有责”。另一方面,校园食品从哪里来,质量怎么样,也应向家长和社会公开,接受更广泛的监督。有人可能会问:校园食堂既要坚持公益性,又要注重安全营养,还要考虑孩子们的口味,真能样样兼顾吗?其实,这同样考验着社会对下一代的重视程度。这些年,各级财政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值得肯定。让孩子们吃上安全放心的营养餐,也应成为财政投入关注的一个方面。在此问题上,某些国家的经验,不妨参考借鉴。少年强则中国强,不单单是指学识,对青少年的健康状况和身体素质,怎么重视都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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