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明确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近年来,校长(园长)陪餐制已在多地多校开始施行。陪餐制不仅可以增强校方食品安全意识,保障学生食品安全,还有利于收集学生对食堂伙食的意见和建议,不失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一种好办法。然而,陪餐制并不是万能药。学校负责人理应为校园食品安全负全责,但这种履责更应体现在以完善的规章制度,来明确食堂经营者、后勤保障部门的责任,各环节都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谁出了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
从这个意义上说,让学生吃到安全、健康、营养的饭菜绝不能只靠陪餐制,更应该严格落实制度,加大管理力度,让食品从采购、验收、加工、储存到最后摆上学生餐桌的整个过程都有据可查、接受监督。同时,应该建立第三方监督制度,让校内监督和校外监督结合。譬如,建立由学生、家长、教师等代表组成的膳食委员会,负责评议监督饭菜质量、查看校领导陪餐记录、就餐卫生等方面内容,充分发挥其在确定供餐模式、供餐单位、配餐食谱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此外,应健全并落实好相关各方在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奖惩措施等方面的制度建设。
要防止校园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还有赖于社会各界的齐抓共管。需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食材供货商的严格监管,需要提高食堂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需要细化相关规定来保障校园食品安全等。如此,方可最大限度防止校园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