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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发布“调和油的消费提示”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 编辑:余艺丹 2017-07-11 09: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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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综合讯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消息 7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汇编》,其中包括“调和油的消费提示”。

  以下为全文:

  食用植物调和油是指用两种及两种以上的食用植物油调配制成的食用油脂。

  一、调和油的特点

  2016年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以及2015版美国膳食指南都强调食物要多样化,这对于食用油来说也不例外,也就是说各种食用油都要吃,品种要多样。大豆油、菜籽油、花生油等各种食用油的热量值大同小异,但其中营养成分种类和含量不尽相同,各有特点。调和油是由两种及两种以上油品经过科学配方调制而成,不仅脂肪酸组成的平衡性要好于单一植物油,而且含有更丰富多样的微量营养成分,同时改善了食用油的营养和风味,比单一植物油更具优势。

  二、选购调和油时要注意包装上的信息标识

  消费者购买调和油产品时应从正规渠道购买,购买时注意包装上的标签信息,做到明明白白消费。

  食用调和油属于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按照国家标准(GB 2716)的要求,以下内容均必须在包装上标示: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

  市场上现有部分调和油产品对各种植物油的比例也进行了标注。

  三、根据烹调需要合理选择和使用食用油

  中式烹调包括熘、炒、煎、炸或凉拌等不同方式,应根据日常烹调合理选择和使用食用油。例如,煎、炸烹饪,温度较高,适宜选择菜籽油含量较高的调和油;橄榄油、藻油、亚麻籽油等植物油不饱和脂肪酸、有益伴随物含量较高,富含此类油品的调和油不宜进行高温烹调,建议凉拌或浇在烹调好的菜肴上食用。

  为保证油脂品质,消费者应注意避光阴凉处贮存,对于多不饱和脂肪酸含量较高的油脂开盖后可于冰箱内冷藏存放并尽快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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