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表彰2016届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的决定》,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荣获“2016届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湖南省食检院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于2012年荣获“省直模范职工之家”荣誉,2014年荣获“省直文明单位”荣誉,2015年荣获“省级文明窗口单位”荣誉。在省局机关党委和省直工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指导下,省食检院不断完善各项保障制度与措施,进一步确立了建设“人文食检、好学食检、廉洁食检、诚信食检”良好院风,以及“管理一流、队伍一流、形象一流、环境一流、工作一流”食检机构“省直文明标兵单位”创建目标,坚持把创建“省直文明标兵单位”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院整体工作通盘考虑,与全院行政、管理、业务、服务等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推进,认真抓好落实。通过两年来创建活动的开展,全院文明建设各方面都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并有效地促进了单位食品检验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绩。省直文明办在文明创建工作验收过程中,对该院工作给予了充分认可。
湖南省食检院将以获得“2016届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称号为契机,珍惜荣誉、开拓进取,不断探索新时期文明创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以更过硬的政治素质、更优良的工作作风、更精湛的业务能力,推动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来源:省食检院 撰稿人: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