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猪肉加工小作坊、生产企业(包含其外租厂房、车间、仓库、冷库等场所)及批发市场(含附设冷库)、集贸市场、商场、超市、肉食店、餐饮服务单位等场所,重点排查清理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猪肉及其制品,以及严查猪肉生产经营企业购进、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无“两证两章”和腐败变质猪肉、病死猪肉等问题,达到对猪肉生产加工环节、经营环节整治的目的。
省食药监局要求,各地食药监部门要督促企业依法经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明确专人负责验收,对生产加工和销售的猪肉可进行全程溯源,并督促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市场开办方加强对猪肉的检验检测力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各地食药监部门要建立健全查处生产经营不合格猪肉违法行为的案件线索信息通报、移送跟踪和全程督办机制,切实加强与公安机关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有案必查,一查到底,从快、从严查处购进、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无“两证两章”和腐败变质猪肉、病死猪肉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