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湘凌副局长充分肯定了2015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他指出,省局党组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主要负责人在局务会上专门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其他领导专门部署,亲自调研;各处室普遍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支持。总的来说,省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完成较好,得到省政府办公厅的高度肯定,被评为2015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目标管理优秀单位,相关负责同志还被评为先进个人。
刘湘凌副局长对2016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要落实办理责任。各牵头处室要对办理全过程和办理结果负责,要端正办理态度、严格办理时限、落实办理结果。主办、分办的建议提案,必须要让代表委员满意;会办的建议提案,必须要让主办单位满意。各处室要对每个建议提案明确具体经办人员和分管负责人;人事处要将建议提案纳入对处室单位年度考核的内容,对代表委员、主办单位不满意的建议提案,应按规定对承办处室扣分。
二是要明确办理程序。所有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严格按照分配任务、办前沟通、起草材料、征求意见、内网办理、上传寄送等6个程序执行。同时,办公室对非涉密的办件要在省局网站专栏主动公开,牵头处室在办公室寄送办件后,还应与代表委员联系回访一次,确保代表委员满意。
三是要严格办理要求。要严格办理时限,确保办理质量,严格落实2015年第9次局务会要求认真办理,决不能敷衍了事;在办理过程中,必须与代表委员沟通,在书面答复前必须与建议提案人见面;对办结后的B类建议提案,要跟踪落实、继续将进展情况回复代表委员。总之,要确保四个100%:即办结率达到100%,代表、委员基本满意率以上达100%,与代表、委员沟通、见面率达100%,让主办单位满意率100%。
2016年共分配省局承办的人大建议17件,其中主办9件,会办8件;政协提案15件,其中主办、分办10件,会办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