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监督抽检的食品包括焙烤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类及其制品、蜂产品、酒类等13类食品533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18批次,不合格样品115批次。其中,酒类不合格批次批次最多,为63批次。
记者注意到,63批次不合格酒类产品中,散称白酒成为“重灾区”,共有公安县鄂南酒坊、随县洪山镇桂花酒厂等44批次散称产品不合格。此外,不合格产品中,知名品牌“洋河”也赫然在列,标称为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洋河大曲(生产日期2013-06-20,规格500mL/瓶,42%vol)被抽检出总酯、乙酸乙酯项目不合格。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介绍,洋河大曲系列是该公司中高档品牌,位于洋河蓝色经典之下,是中国八大名酒之一,享誉市场几十年,在消费者心目中拥有较高的声誉。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公告中表示,上述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向该局提出异议。该局已要求,凡涉及本省生产企业的,相关市州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涉及外省生产企业的,已将不合格情况通报生产企业所在地省局依法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