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拟依法注销44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MP证书)。
其中湖南同济堂景生药业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因《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已过期,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向该局申请换证和认证;湘西自治州三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已过期,但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向该局申请换证;湘西自治州广和药材有限公司已不在《药品经营许可证》中载明的注册地址办公,且无法取得联系。如以上企业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无异议的,该局将依法注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以上企业涵盖长沙、株洲、衡阳、邵阳、岳阳、益阳、娄底、郴州、湘西等9个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