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20日电 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2020—2021年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计划提到,持续开展打击假冒药品执法行动,从重打击假冒药品和生物制品等相关产品。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截图
制定修订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推进专利法修订审议工作,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推动延长专利有效期,加强药品专利保护等。做好专利审查指南配套修改工作。推进著作权法修订审议工作,增加侵权惩罚性赔偿条款,大幅提高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加大损害赔偿力度。推进刑法修改,完善侵犯商业秘密罪相关条款,强化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执法、细化刑事程序及处罚、销毁侵权假冒商品、规范政府披露行为等的规定。
计划提到,视情推进行政许可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加强商业秘密和保密商务信息保护。视情推进电子商务法修改,强化电商平台责任,确保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条款与其一致,加强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2020年10月底前建立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推动出台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2020年8月底前完成出台打击网络侵权假冒的司法解释。制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修改完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有关规定。2020年7月底前完成制定出台销毁侵权假冒商品的政策文件。2020年10月底前完成研究编制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标准。制定出台治理电子商务平台盗版、侵权与假冒现象的政策文件。
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力度
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2020年5月底前完成打击存在健康和安全风险的假冒商品,增加办案频次,建立按季度公开发布上述执法行动数据和信息的制度。2020年6月底前完成制定出台商标侵权判断标准。
国家知识产权局明确,持续推进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组织销毁侵权假冒商品,从重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专项行动。推动先进地区开展版权新业态、新领域案件查处工作。加大文化市场知识产权执法力度,深入开展网络表演、网络音乐、网络动漫市场规范整治行动,严查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开展打击假冒药品执法行动,从重打击假冒药品和生物制品等相关产品。加强执法国际合作,与相关国家交换相应执法信息。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仿冒混淆等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行为。
完善知识产权大保护机制建设
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加强知识产权行政部门与公安部门协作配合,及时作出行政解释,完善重大案件移送机制,健全涉嫌犯罪案件查办工作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试点,支持设立知识产权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和律师调解工作室。
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出,推动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联通,加强知识产权出质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涉企信息的统一归集共享公示。2020年8月底前公布全国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名单。对软件使用情况进行年度核查并向社会公布。(完成并持续推进)
优化知识产权快保护关键环节
国家知识产权局明确,持续提升专利、商标审查能力,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减到16个月,发明专利审查周期压减到20个月以内,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缩短至4个月以内。探索建立商标注册、变更、续展等申请的快速审查机制。
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研究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管理标准,在相关领域和环节引导构建仲裁、调解等快速处理机制。探索开展电商平台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共享试点工作,指导电商平台有效运用专利权评价报告快速处置专利侵权投诉。
扩大知识产权保护对外交流与合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出,完善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预警等平台,加强对重点贸易国家(地区)知识产权法律政策修改变化、重大纠纷案件的动态跟踪研究机制建设,建设海外商标和专利纠纷案件数据库。鼓励保险公司开发、设计满足企业需求的专利保险产品并提升服务能力,指导保险公司加大对知识产权相关保险的宣传和推广力度。
国家知识产权局表示,构建完善多边、双边知识产权合作与协调机制,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对话与工作组机制,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与磋商谈判。充分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贸易组织、世界海关组织、亚太经合组织等相关国际组织合作,通过二十国集团等国际会议机制及交流平台,参与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制定修订工作。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资源保障
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加大知识产权领域法律顾问人才培养力度。拓宽知识产权仲裁员聘任渠道,建立适应业务发展的仲裁员报酬制度。吸引熟悉知识产权领域的复合型法律人才加入公证员队伍,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公证服务人才体系。
国家知识产权局表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资金供给。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经费保障,按标准配备执法装备,对优秀典型单位按规定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办案经费补助。 推动解决各地公安机关食药侦警种打击知识产权犯罪经费保障、装备建设等问题。
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和文化建设
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到,统筹用好各类宣传载体,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指导各地加强舆论引导。继续办好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知识产权年会、知识产权保护高层论坛、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等大型宣传活动。
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到,发布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与营商环境新进展报告。深化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工作,持续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发挥好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基地作用。(持续推进)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组织保障
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把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绩效评价作为地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知识产权局强调,充分利用现有奖励制度,对为知识产权保护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健全侵权盗版举报奖励机制。